教育设施安全认证

认证程序

认证程序

EDUCATION FACILITY SAFETY

教育设施安全认证

认证申请时点

预备认证

设计阶段申请

可从设计阶段起适用的认证,取得预备认证后,设施获得使用许可时须在2年内取得正式认证

正式认证

使用许可后申请(2年内)

在设施使用许可后2年内申请,经现场审查后颁发正式认证及铭牌。

认证程序

预备认证
申请
预备认证
书面审查
预备认证
颁发预备
认证书
设计阶段

正式认证详细程序

申请人
认证机构
结果通报
编制自我
评价书
认证申请
资料补正
无法审议时,协商后
1年内进行再审查
再审议申请
(30日内)
确认认证
结果
认证书/铭牌
公示
提交
材料
确认提交材料
材料要求 (20日内)
※ 有效期 : 5年或10年
申请人
认证机构
编制自我评价书
※ 有效期 : 5年或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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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提交认证申请后,由认证机构经受理、书面审查、现场检查、认证审议后通报结果。无法审议时经协商后于1年内再审查,对结果有异议可在30日内申请再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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